深交所连发监管函 剑指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交易

2014年06月12日 02:30  上海证券报  收藏本文     

  ⊙记者 徐锐 ○编辑 衡道庆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交易的关注度正日益加大。本月10日,深交所[微博]即同时向中科三环宋城股份(现已更名“宋城演艺”)发布监管函,所涉事由皆与高管违规交易相关。

  关注点一:短线交易

  深交所向中科三环发出监管函,主要源于“公司监事短线交易违规”。记者查阅资料发现,监管部门所指事项应是中科三环新任监事刘英民的短线交易问题。今年5月19日,刘英民以均价11.67元/股购入1万股自家股,但随后又于次日以每股11.82元的价格抛售了其中的2500股,上述买卖行为无疑已构成短线交易。

  事实上,刘英民自今年1月以来一直频繁买卖中科三环股票,为何仅上述买卖行为引起了监管部门关注?原来,刘英民在今年3月26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被选举为中科三环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被纳入“董监高阵营”。不同于往日交易,其此后“惯性”实施的买卖操作也由此触犯了高管短线交易的“红线”。

  记者注意到,近期触发短线交易的上市公司高管不止刘英民一人。例如,北新路桥高管杨俊5月27日曾买入14400股自家股,但随后于次日减持了4680股。

  关注点二:敏感期交易

  除短线交易情形外,上市公司高管敏感期买卖股票亦是监管部门关注重点,宋城演艺日前所收到的监管函,即源于“公司董事控制的法人股东敏感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明细来看,宋城演艺股东山水投资于2014年4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200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成交均价24.24元/股,成交金额4848万元,山水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则是宋城演艺的董事季顶天。

  在此背景下,由于宋城演艺在今年4月23日发布了2014年一季报,而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可见,本次交易已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值得一提的是,该次交易行为发生后,季顶天随即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自愿将本次交易金额的10%(484.8万元)上缴给上市公司,并就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向投资者致歉。

  从另一角度而言,上述两个违规案例也再次给上市公司高管“提了个醒”,即在监管部门从严监管的大背景下,高管们对自家股的买卖操作需分外警惕,若拿捏不好买卖时点,便极有可能因违规买卖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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