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时机相对比较成熟
■本报两会报道组 朱宝琛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主任欧阳泽华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争取将并购重组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行式审批。他同时透露,《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由国务院层面在牵头,证监会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调研和文件的起草工作。根据这几年经验来看,目前出台的时机相对比较成熟,希望在今年能够尽早地出台。
谈及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欧阳泽华称“这是上市公司监管的核心。”他说,近几年沪深交易所在信息披露方面进展很大,投资者覆盖率达到80%以上。从去年以来,交易所、地方证监局和证监会之间建立了一个处理机制,投资者、媒体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有质疑,交易所一般要求上市公司及时予以澄清公告。如果澄清公告之后,媒体及社会各界还是不满意,证监会会针对所反映的问题,要求相应的中介机构做进一步说明。同时,根据反映的情况,如果有线索的,会要求相应的地方证监局进行专项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示。
2013年,我国的并购重组市场可谓是风生水起。对于今年如何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发展,欧阳泽华表示,首先要继续以公开化、透明化为导向,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批效率;其次,在增加丰富并购重组资本工具方面,今年和相关部门研究,争取在债券、优先股工具上实现突破。“但这需要修改现有的办法,履行相应的程序。”
他同时表示,目前影响市场化并购重组的因素包括交易成本较高、税收较多、审批模式还存在不适应市场需求的情况等。在审核上,正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商,考虑将并购重组的串联式审批改为并行式审批,提高审核效率。目前已经达成原则性一致,争取在今年将这项制度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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