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上交所通过微博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光大证券“8·16事件”(又称“乌龙指”事件)答记者问,就未临时停市、未及时发布公告、未取消交易等问题作出回应。上交所表示,将研究异常报单前端预警机制,同时呼吁推出“T+0”机制,实现股票当天买当天卖,减少投资风险。
业内认为,“8·16事件”发生后,上交所本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公告告知投资者,其回应中所称的“信息掌握不全面”等说辞完全是在推卸责任。此回应也引发了投资者的不满,有股民表示:“上交所回答记者问真是简明扼要,最终就是一句话:我们只管收费,其他一律不管。”
最新动向
应加快推出“T+0”交易机制
对此,在昨日的发布会上,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应加快推出“T+0”机制,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
记者了解到,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实行“T+1”制度,期货市场实行“T+0”制度。其中现货市场上主要是个人投资者,期货市场主要是大户和机构投资者。
发言人表示,对大户和机构投资者来说,他们在股票市场遇到的风险,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实现对冲。此外,具有资金实力的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可以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的方式,间接实现“T+0”,卖出自己手中错误买进的股票。
但对个人散户来说,因资金门槛等原因,只能进行“T+1”操作,这意味着当股价出现大幅下跌时,他们无法及时卖出当日跟风买入的股票,难以及时修正操作失误,规避风险。
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上交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将研究异常报单设置预警
对于交易所未对明显异常的报单行为设置预警机制,上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所有券商自营以及经纪业务订单,都通过交易单元、报盘机“混合”进入交易所主机,在前端控制层面,目前尚难以对逐笔订单就自营或经纪业务予以区分。
以光大证券“8·16事件”为例,虽然其交易系统在2分钟内成交70多亿,涉及数千个订单,但每单的委托金额都在正常的申报范围内,等同于光大证券10万名客户每人同时申报1笔、各买入7万元股票。
发言人称,下一步,上交所将结合国内市场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特点,认真研究、论证前端预警机制的可行性。
今日盘面
券商股翻红 后期要看证监会态度
今日早盘沪深两市双双小幅高开,沪指报2061.42点,涨0.19%;深成指报8200.16点,涨0.41%。
受昨日上交所助推“T+0”机制的利好影响,早盘券商股高开高走,个股全线翻红。个股方面,国海证券开盘涨逾5%,国金证券、西部证券、宏源证券等涨幅居前。
近期备受“乌龙指”困扰的光大证券今日跳空高开,盘中股价一度达10.05元,随后逐步回落,目前价格在9.9元左右,涨0.41%。
业内人士表示,“T+0”何时能够推出,仍然需要证监会最终“拍板”,目前市场更多的是炒预期,短期或对券商板块产生利好,但后期仍需等待政策落地。
事件回放
8月16日上午上午11时05分到11时07分,沪指直线飙升5.62%,沪深300成分股中71只股票瞬间触及涨停。
午间光大证券宣布停牌,并承认其策略投资部自营业务操作系统出现问题,连续发出234亿买单,实际成交72.7亿元。
当天股市大涨期间,不少投资者追涨买入,最终损失惨重。
业内质疑
上交所推卸责任 回应无诚意
对于上交所的回应,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在“踢皮球”推卸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证券公司负责人表示,上交所之所以通过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前期受到股民太多质疑,加上新华社频发评论质疑其不作为,是在压力下的“不得已而为之”。
“在光大乌龙指事件中,上交所最大的责任就是没有及时公布信息。”该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在昨日的回应中称,对于当天上午的乌龙指事件无法及时判断,这可以理解,“但上交所在发现交易异常后,应该首先对外公告,然后再查找原因。”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上交所保持沉默,给光大证券留出了足够多的时间完成减损对冲操作,严重损害了其他市场投资者的权益。
一名资深投资者也表示,如果当日上交所及时预警,投资者再追高的损失应当由买者自负。“但上交所当时只是公告系统正常,表明自己的系统没有问题,任由市场肆意揣测,有明显的失职之嫌。”
而一位分析师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光大“乌龙指”事件在国内尚属首次,“这一事件暴露出上交所风控系统以及应急措施都不充分,对于新兴市场来说,出现这种情况个人表示可以理解,关键是通过此次教训,上交所后期应该如何改正。”
他表示,从昨日上交所的回应来看,无论准备推行“T+0”还是建立预警机制,都仅仅是提出了“课题”,并没有具体的针对性政策,因此对于上交所的“诚意”,他持保留意见。
上交所答记者问
1.为何不采取临时停市措施?
未采取临时停市措施,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法律依据不充分。《证券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为维护证券交易正常秩序,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并报告证监会。”上交所并不明确该项规定能否适用于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
二是市场必要性不突出。本次异动时间较短且市场传闻多,临时停市的事由和必要性难以判断;此外,当日系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日,如实施临时停市措施,对期货市场影响较大。
三是境外市场在类似情况下,很少启用临时停市措施(见右表上交所列出的几次乌龙事件)。
2.为何没有及时发出提示性公告?
对订单数量错误的异常交易,在短时间内难以判断是否为其真实交易意愿。
此外,尽管当天通过分析系统查询和电话问询,初步判断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但证据并未落实,在当时的情况下做出明确公告有难度。
收盘后上交所收到光大证券对事件的书面确认函并转发,无必要再由交易所进行公告说明。
3.为何不考虑取消交易?
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缺乏先例,取消交易的时段、取消交易的范围较难把握,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其次,从主要市场“乌龙指”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采用“买者自负”原则处置的居多(见右表上交所列出的几次乌龙事件)。
4.为何不设立熔断机制?
所谓熔断机制,是指当股市大盘或个股波动超过预先设定的标准时,触发交易中断或暂停的机制。
我国证券交易目前没有建立熔断机制,但实行10%涨跌幅限制,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发挥防止暴涨暴跌、维护市场稳定的作用。
5. 光大证券在8月16日购入的股票是否已卖出?
根据上交所对其相关证券账户的重点监控,截至8月23日(上周五)收盘,公司相关账户未有减持行为。
上交所列出的
“乌龙”交易应对措施
2005年6月27日 台湾富邦证券交易员在代理外资投资者下单时,错把8000万元的指令当成80亿元,以涨停价买进282种股票,带动台华等多只股票大涨,大盘在8分钟内上涨近1%。
乌龙交易类型:数量错误
交易所反应:未在盘中作提示性公告 未临时停牌
事后解决措施:交易有效,责任自负
2005年12月8日 日本瑞穗证券交易员将本应以61万日元的价格卖出1股J-CON公司股票的订单,在下单时误输为以每股1日元的价格卖出61万股J-CON,导致该股票暴跌。
乌龙交易类型:价格和数量都错
交易所反应:未在盘中作提示性公告 未临时停牌
事后解决措施:交易有效,责任自负
2010年5月6日 一家美国基金公司在短时间内发出高达41亿美元的标普500迷你指数期货程序化交易空单,引发纽交所“闪电崩盘”。道琼斯指数在几分钟内快速下跌,跌幅最高时达9.2%,之后又以同样的速度快速反弹,最终当日市场收跌3%。
乌龙交易类型:数量错误
交易所反应:未在盘中作提示性公告 未临时停牌
事后解决措施:取消明显错误交易(以偏离参考价格60%为标准)
2012年8月1日 纽交所做市商骑士资本的做市系统出现技术故障,发出大量“高买低卖”的错误订单,导致上百只股票大幅异动。
乌龙交易类型:数量错误
交易所反应:在盘中作出提示性公告 未临时停牌
事后解决措施:取消明显错误交易(以偏离开盘价10%为标准)
2013年8月20日 高盛的程序交易系统出错,向市场发出大量错误报价的个股期权报价订单,导致了cboe、纳斯达克[微博]和纽交所部分个股期权合约价格剧烈波动。
乌龙交易类型:价格错误
交易所反应:在盘中作出提示性公告 未临时停牌
事后解决措施:取消明显错误交易
本版文/记者 王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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