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陈中
昨日,国务院组织召开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力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在“金十条”发布十天后,关于小微企业的政策率先开始细化和明晰。
上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在这则被业界称为“金十条”的文件里,小微企业占据重要部分。其中,第一条明确提出,增加“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资金来源,第三条的主题即是“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业内普遍认为,决策层近期的一系列举动与今年以来经济增速持续下滑密切相关。
“从根本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难题,需要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多方给力,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昨日会议上如此表示。
为此,马凯提出,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今年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总体目标要求是: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在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马凯提出,证监会要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尽快开启创业板上市小微企业再融资,推进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向全国延伸,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
同时,马凯还要求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将业务重心放到最需要支持的小微企业上来,帮助小微企业孵化裂变,加快成长。
马凯还指出,银监会要支持在小微企业集中的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机构,推动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丰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构种类。
马凯强调,银监会要在机构业务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募集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积极支持信贷资产证券化向常态化发展,并制定相应办法,将资产证券化腾挪出的信贷资源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并相应调整绩效考核机制,调动小微企业服务部门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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