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时限方面,每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所购股票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本次股票购买完成时起算。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彭友 8月5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这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将放行。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根据规定,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如实向公司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公司应当向员工充分揭示风险并根据员工资产情况核定其应获股份权益的具体数额上限。
时限方面,每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所购股票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本次股票购买完成时起算。
上市公司应当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下列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其它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机构不得管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不得管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受同一控制下的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暂行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是从二级市场购入。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获授权益对应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规定,员工自愿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不能强制摊派。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要公平,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是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如何设计其内容由公司自主决定。
证监会指出,员工持股计划在境外成熟市场是相当普遍的一种制度设计,实践证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同时,这也是支持和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有效途径之一。
然而,上述《暂行办法》也引来了不少市场人士的疑惑。因为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而那些非上市公司高管的员工,其实在日常的交易中并没有这条限制,即使是高管,也是买入之后6个月不能卖出而已。那么这个36个月的时限,无疑大大限制了他们的交易频次,而又必须在二级市场买入,也就是没有任何优惠。这样一来,恐怕难以得到他们的认同。
上海知名私募人士扬韬也指出,任何公司不敢强制推行,因为不发工资奖金而搞持股计划,是违法的。公司无权这么做。如果持股计划亏损严重,公司没法跟员工交代。而且也不可能让员工申报金融资产,这等于变相让别人知道了自己的财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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