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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建立先停牌后沟通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 21:13  中证网

  作者:申屠青南

  中证网讯 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18日表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在相关证券停牌前,不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就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有关事项进行汇报、沟通或报送书面材料。

  这位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加强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是规范国有股东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行为,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重要措施,也是顺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障。为此,国资委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国有股东涉及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作为监管重点,并为此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和社会效应。

  一是2007年国资委发布了《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应当公开披露转让信息,公开征集受让方,防止暗箱操作;二是2008年国资委会同监察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相关业务中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有参与单位信息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国有股东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运作事项中,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信息管理、严禁内幕交易;三是2009年国资委专门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国有股东做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表率,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其中特别要求对于因自身行为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产品价格异动的重要信息,国有股东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上市公司进行披露。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四是在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的管理上,建立了“先停牌,后沟通”的机制,以防止在沟通、审核阶段,出现泄密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五是会同证监会建立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相关人员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联合培训机制,加大了相关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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