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押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案件被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再度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此前该案件已经被退回补充侦查一次,主要补充内容为黄光裕案件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为“内幕交易罪”。
“这次退回补充侦查依旧是证据不足。但依据法律规定,这次是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将在再次收到卷宗并审查终结后向法院公诉。”知情者说:“按照程序,黄案将在未来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内被公诉到法院,除非上级检察机关再次批准案件的侦查期限延长。”
此前曾有大量关于黄光裕行贿的传言,并且还有媒体披露黄光裕行贿时采用的手段为“赌博行贿”。
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办案单位在查办该起案件时,是以黄光裕作为一个公民自然人犯罪来办理的。如果这一指控思路被法院采纳,那么黄光裕因其案值巨大,势必将被处以10年有期徒刑。
但黄光裕委托的辩护人认为,应该以黄光裕作为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来看待这个案件,如果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黄光裕的刑期将大打折扣,依法将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指出,内幕交易罪就是被广大股民俗称的“老鼠仓”。内幕交易罪的犯罪形式分两种,一种是股票操作者或期货操作者在获知内幕消息后,自己或委托他人购买股票或期货,从中谋取利益。另外一种是操作者先以巨额资金吃进某只股票,使该股市值迅速上涨,再配合新闻媒体及股评者的宣传,使股民上当,操作者获取巨额利润。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