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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香港被诉 或许是一次利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3日 14:48  《第一财经周刊》

  黄光裕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被构筑了防火墙。这位大股东在香港被诉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多大影响—即使有,也更可能是一次利好。

  文|CBN记者 石磊

  对于黄光裕一案,香港证监会决定不再沉默。

  8月6日晚间,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发布正式公告,香港高等法院已经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国美电器(0493.HK)控股有限公司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其妻杜鹃及旗下两家公司总额达16.55亿港元的相关资产。

  这是香港证监会有史以来向法院申请冻结资金最多的一次。黄光裕夫妇及旗下公司共持有国美电器35.5%股份,市值约130.4亿港元,本次被冻结资产占其私人资产总额的12.69%。

  随后,香港高等法院宣布,已经正式向黄光裕夫妻及旗下两家公司发出传票,要求这四名被告需在9月8日上午9点30分,接受香港高等法院的第一次聆讯。

  目前,黄光裕仍被北京市公安局隔离调查,杜鹃被监视居住,尚无法确认他们能否出席这次聆讯。而其他两名被告,据国美电器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透露,黄光裕个人拥有100%股权的Shinning Crown Holdings Ltd和Shine Group Ltd,则有可能派代表出席。

  香港高等法院先冻结又传唤的一系列动作,源起于8月4日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的起诉。香港证监会认为,黄光裕及杜鹃策划了国美电器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的市场行动,这次回购用上市公司资金购买了本来由黄私人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使黄得以套现,用以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在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期间,国美电器在市场购回共 1.298亿股国美电器股份,总值约22亿元。

  香港证监会认为,上述股份回购行动对国美电器的财政状况造成负面影响,不符合国美电器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目前已将这一市场行为定性为“涉及欺诈或欺骗的证券交易”。估计该行动令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元,因此才申请冻结黄光裕夫妇相关私人资产16.55亿元。

  香港证监会同时向法院申诉,要求黄光裕私人赔偿上市公司的相关损失,香港高院已接受申诉,将在法院聆讯后进行裁决。

  在香港证监会发布冻结公告的第二天,8月7日,国美股票遭到部分投资者抛售,急跌7.78%。而在紧随其后的交易日,8月10日,国美股价涨3.38%,表现强于当日恒生指数涨2.72%。这种波动比起去年黄光裕被刑拘后,国美电器不得不申请紧急停牌以避免恐慌性抛售的态势,已经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这是因为,经过管理层过去几个月的努力,黄光裕与上市公司间构筑起的防火墙已经生效。即使还有关系,黄光裕的被诉恐怕也并非坏事—如果对黄光裕起诉的条款被判成立,黄光裕私人将不得不赔偿上市公司大笔资金,反而对国美电器构成利好。

  对于大股东黄光裕被香港证监会起诉和资产冻结的情况,国美电器8月7日发布公告表示,上市公司并未得到任何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就该命令的接洽,在主动向香港证监会获得法庭命令的副本后,国美确认,上市公司不是其中的被告,上市公司的资产也不受法庭命令的任何约束。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还特意强调,国美电器及其下属公司的业务不会受到这轮起诉的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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