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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联合发布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9日 19:23  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

  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财企[2009]9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国有股东、上市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财政部

  国资委

  证监会

  社保基金会

  二OO九年六月十九日

  相关办法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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