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监会通报五大经纪违规违法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02:54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黄玲雨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近日证监会机构部向各地方证监局下发了《关于通报近期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业人员信访投诉情况的函》(下称“《通报函》”)。《通报函》通报了有关证券公司近期出现的5个重大经纪业务营销人员违法违规事件,并要求各证监局高度重视近期营销人员违规行为频发的现象,督促辖区证券公司加强对营销人员的管理。

  对此,上海证监局已按该文件精神向辖区各券商及异地券商营业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海辖区证券营销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其进一步加强内控。另外,上海证监局每月还将定期召开一次由辖区各券商合规总监参加的合规例会,加强对券商风控的督导。

  通报五大违规违法事件

  《通报函》通报了影响较大5个重大经纪业务营销人员违法违规事件:

  一、深圳某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汤某与数十位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约定汤某负责全权受托操作客户名下的股票,并承担全部投资损失、分享20%的投资收益。该委托协议涉及金额1000多万元,累计亏损达600多万元。汤某目前下落不明。

  二、某营业部营销人员借网点便利从银行获取大额融资投资股市,涉及金额达6000万元。

  三、自2006年9月起,北京某营业部客户王某以自己和其控制的企业法人名义在该营业部开立5个账户,将交易密码交予该营业部投资顾问丁某,后通过电话提示的方式让丁某(与公司签有正式劳务合同,有证券从业资格)代其进行证券买卖。2008年6月,王某发现自己的账户中出现大量非本人指示下单的操作。经询问,丁某承认是其为多获取佣金提成,私自买卖所致,并承诺待行情好转将赔偿王某损失。2008年11月3日,王某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证券公司赔偿。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涉案金额1700多万元。

  四、济南某营业部外部营销人员盗取客户密码,擅自操作客户账户以赚取佣金提成,涉嫌刑事犯罪。

  五、重庆某券商为片面追求市场份额,加大了对交易量指标的考核权重,部分营业部为完成交易量考核任务,私下采用免收权证、国债回购交易佣金的方式刺激交易量的快速增长。当地证监局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自查整改。

  加强营销人员管理

  针对上述违规违法事项,《通报函》要求各证监局敦促辖区内证券公司加强营销人员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按照《关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营销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展营销活动;全面梳理已与营销人员签订的合同协议;健全内部控制,对营销人员招揽的客户进行全面回访;对异常操作、异常交易、异常资金流动、业绩异常变动、客户交易IP地址和机器码异常变更等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防范经纪人误导客户交易和接受全权委托等违规行为。

  而《通知》则明确要求营业部在开展营销活动应规范严格遵循“三停一终止”的原则,即在《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出台之前,应停止新增外部经纪人、外部经纪人应停止招揽新增客户、无从业资格的内部营销人员应停止营销活动,营业部应与机构经纪人完全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