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董正青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咆哮公堂(2)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0日 10:46  经济观察报

  此时仍未发言的董正青情绪激动,高举右手臂大呼“我还没发言”。法警将其手臂按下并要带出法庭之际,董正青当即坐到地上,双脚捶地,踢倒了面前的一个麦克风架,同时大呼自己“有冤情”。随即,一度咆哮的董正青被法警从地上拖出法庭。

  早在去年第一次开庭时,董正青即矢口否认自己犯罪,并爆料警方在侦查期间对其采取威逼、诱供等不当取证手法。三人的辩护律师也对其作无罪辩护。

  此前,董正青等人及其律师质疑“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是内幕信息,认为此前已有网络分析文章透露相关信息。此外,难以认定该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

  法院认为,由于“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直接导致延边公路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信息一旦公开将对延边公路证券市场价格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而且在2006年6月5日延边公路发布公告之前,延边公路从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公开披露该信息,因此,“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属于内幕信息。

  此外,2006年5月10日,广发证券出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方案,确定以辽宁时代和延边公路为备选壳。由于该方案中借壳目标公司明确,有具体的借壳工作安排,该消息一经公布将对辽宁时代和延边公路的证券价格造成重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2006年5月10日应认定为内幕信息开始形成之日。

  此前庭审时,董正青认为自己只是广发证券的一个 “高级打工仔”,在广发证券借壳一事上并无主导权。法院认为,董正青自2003年6月至2007年6月一直担任广发证券的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有决策权。从2006年2月开始,广发证券董事会已授权董正青领导的经营班子负责借壳上市工作。期间,一直由其主持借壳上市工作,并参与了决定借壳延边公路从酝酿、讨论、研究到确定的全部过程。董正青在其提交的辞职申请中亦自认是借壳上市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决策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因此,董正青作为广发证券的总裁,主持并参与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上市工作,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董正青此前并以侦查机关无法提供相关电信通话内容等为由,否认向董德伟和赵书亚泄露该内幕信息。法院认为,董正青、赵书亚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均证实董正青向董德伟泄露内幕信息并要求董德伟购入延边公路股票。董德伟买入或卖出延边公路股票的时间点与董正青供认的要求董德伟买入或卖出该股的时间点相互吻合。

  此外,董正青、董德伟在中国证监会展开调查后有一系列异常行为,如在向证监会汇报确定借壳延边公路后,董正青突然无故要求使用IPO方式上市及要换壳 “石炼化”;董德伟雇佣、指使多人迅速将买卖延边公路股票的超过1亿元资金全部提现。董正青联系赵书亚帮董德伟作伪证,后董德伟、赵书亚等人结伙串供,制作假借据,向证监会作伪证。法院认为,这些异常行为反映了董正青和董德伟企图掩盖内幕交易行为的心理状态和真实意图,印证两人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行为。

  针对董正青提出的侦查机关有不当取证行为的情况,法院认为并不成立。

  借壳前景

  在董正青案暂告一段落的同时,该案另一苦主广发证券却仍在等待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来源:经济观察网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