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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证监新规对股市利好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00:45 上海商报

  昨日,沪深股市在证监会紧急公布的救市措施影响下,高开低走。早盘沪指高开211点,但其后一路走低,收盘时报收3116.98点,微涨0.72%。4月2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出售超过一定数量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行为进行规范。市场认为,证监会此举在短期内形成重大利好,中长期看市场仍难以乐观。

  实习生 林蓓 商报记者 张菂

  -政策

  大小非解禁绕开二级市场

  证监会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数1%的大小非解禁,须在大宗交易系统平台进行,而不是二级市场。近两个月,股改后限售存量股票(大小非)解禁进入高峰期。此间市场人士预估,2008年大小非解禁总额可能高达近30000亿元。因此,证监会此举被市场人士解读为A股进一步扩容存在的压力之一。

  《指导意见》规定,出售解禁的存量股份,应遵守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满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所谓“存量股份”,其定义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有限售期规定的股份;第二部分是指新老划断后在沪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证监会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新规还要求,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指导意见》,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转让也可选择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以提高市场效率。证监会表示,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反应

  积极信号明显 存在短期利好

  对于《指导意见》的发布,大部分市场人士都认为对于股市是一个利好,尤其是在短时间内,政策形成的积极信号部分释放了投资者的心理压力。

  宏源证券高级研究员唐永刚指出,从近期看,《指导意见》出台后,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了对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价格机制的冲击,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唐永刚分析,今年2月初,管理层开始发行新基金,一度被市场理解为救市举措,但是仔细分析,基金的申购者其实还是投资者自己,只不过从直接入市变成借道基金间接入市,实质上相当于“市场自己救自己”,也正因为如此,随着市场的下跌,基金的申购不是越来越踊跃,反而是越来越冷清。寄望通过新基金的发行救市当然只能成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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