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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新设营业部排名制 中小券商集体坐立不安(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8日 00:20 21世纪经济报道

  为什么是前二十?

  “为什么(异地设立营业部)只有前20位(才可以做),而不是前25位或30位?”前述券商高管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而在一家中部券商人士的眼中,继续沿用净资本等财务指标来划分业务领域可能更科学,如果监管部门认为标准订得过低,可以提高,但不宜以“排名”来划分业务领域。“放眼国内外,都没有‘金融机构按照排名来划分业务领域’的先例。”他说。

  “监管部门‘扶优限劣’的出发点我们理解,因为在金融行业逐步对外资开放的过程,监管部门是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希望通过行业整合使大券商增强实力,进而与即将进入的外资券商竞争。”但前述券商高管很快话锋一转,强调不应以计划之手去限制中小券商的发展,只要达到一定的财务指标,去不去异地设立营业部应由券商自己定夺,至于成败,应让市场无形之手来决定。

  某券商高层认为,券业经过综合治理后,帐户清理和第三方存管降低了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风险,中小券商的经营日趋规范化。在这种大背景下,只要券商达到一定财务指标,监管部门大可放行其在异地新设营业部。

  此外,虽然在一些营业网点饱和区域,会出现券商为争夺客户竞相压低佣金的行为,但这是市场充分竞争的表现,不宜用行政之手过度干预。

  “怎么想都觉得不公平,大券商就可以到我的地盘设营业部,但我却不行。”在一位券商看来,某种程度上,中小金融机构迫于生存压力,更有业务拓展的内在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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