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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再融资事件后 证监会弹性定义恶意圈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11:43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中国平安再融资事件中,证监会在事前知情,但并未“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予以同意,打开了再融资的“潘多拉”盒,中国平安亦成为现行融资制度下的受害者

  本刊记者 徐怡丹/文

  距离3月5日中国平安(601318;2318.HK)表决再融资计划的股东大会之日愈加接近,围绕着再融资的一系列博弈也更加激烈,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小非”股东甚至于监管层都被裹挟其中。

  2月20日,裕兴科技(8005.HK)在联交所公告称,广东健力宝集团指公司子公司北京金裕兴于2004年8月与三水市健力宝健康产业投资订立的收购深圳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实业”)10.435%股权协议为无效。江南实业持有1.39亿股中国平安,占比1.89%,这部分股权的归属也决定着对中国平安再融资的投票权的归属。

  就在中国平安众高管奔赴各地基金公司,寻求机构对再融资方案谅解之际。2月25日,证监会网站发表了题为“深化改革和监管,推动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谈话稿,针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表示了不能恶意“圈钱”。

  事实上,这是一则迟到一个月的表态。据知情人透露,早在中国平安公布再融资计划前,证监会已然获知并表示同意,但并未有所作为,也并未“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随后市场即出现大幅下跌。 什么叫恶意“圈钱”

  证监会在表达对再融资的态度时表示,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是恶意“圈钱”行为。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对恶意“圈钱”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此番表态也没有针对某个具体公司,只是针对目前的市场情况主动表明自身的态度,表明证监会在进行再融资的审批的时候会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情况,同时也希望上市公司在做出再融资决策的时候,审慎的考虑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

  一位律师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不是一个法律上的定义,而是市场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行为的一种认识,是对再融资行为性质的一种通俗说法。而在“圈钱”的问题上,做恶意和善意的分辨,意义并不明确。

  “这样的形容更倾向于主观态度的表达,是一种情绪化的说法。如果一定要为此下个定义,则更倾向于指责重筹资轻使用,不顾企业应有的合理扩张速度,不顾市场与环境的变化没有效率的投资,不重视股东回报,再融资与经营绩效提高关联度低的再融资行为。”上述人士说。

  目前,证监会只是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前提条件、程序以及资金用途,做了一些规定,上市公司为了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在合规的情况下进行再融资计划是合法的。“如果公司的程序合规,监管层仅仅是因为市场反应而作出恶意‘圈钱’的定论,并不妥。”

  而据一位知情中国平安再融资计划的投行人士透露,“最初中国平安报方案时证监会是同意的,没有想到市场会有这么大的波动。现在,证监会却又指责起公司,说要考虑到市场的承受力。”

  “证监会对再融资的表态发生在平安公告再融资计划公告后的一个月,这一个月内平安几度跌停,大盘不断下跌,投资者信心日渐丧失。如果说这一切都是因平安再融资而起,那监管部门为什么没有在事发前进行指导和辅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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