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核查成企业上市必跨门槛(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9:04 法制日报
证监会与环保总局取得默契联手把关环保核查 从去年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情况看,潘岳认为,上市公司环保审核制度已经基本成型。他说,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以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 但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自身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很不到位。潘岳透露,据他了解,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50%的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有用环境信息量小,一些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公司也未及时披露,无法满足股民的需求。 潘岳表示,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重点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就此,他表示,将有两个具体措施:一方面,国家环保总局将向证监会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及其执行的情况,公开严重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设项目严重环评违法的上市公司名单,由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另一方面,国家环保总局还将选择比较成熟的板块或行业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编制并发布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为投资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信息和排名情况。 潘岳表示,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同证监会探索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协调与信息通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途径。潘岳说,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定期向证监会通报上市公司环境信息以及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相关信息也会向公众公布。此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将选择“双高”产业板块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试点,发布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情况,以便广大股民对上市公司的环境表现进行有效的甄别监督。 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由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亲自打造的第三项环境经济新政策今天再次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此次出台的绿色证券政策虽然尚不完整,但却已搭好了核心框架。”潘岳这样告诉记者。 来自有关专家的看法比潘岳的看法更为乐观,他们认为,在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问题上,证监会与国家环保总局已经取得默契,对“双高”行业的双重监管机制正在形成。他们表示,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效果非常值得期待。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