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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认定办法试行 严打开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18:38 证监会网站
为加大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高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稽查办案能力,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近日就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件调查及认定组织了专题培训。中国证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范福春在培训班讲话中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证券市场十分活跃,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内幕交易案件增多,操纵手段花样翻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对此,必须依法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案件高发的态势,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范福春指出,对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案件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是证券监管领域的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证券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这些年来,我国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律法规,细化法律条文,集中专门力量,提高查处效率,进一步提高监管和执法效能,在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股份“全流通”后,相关各方对股价更为关注;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越来越多,各种内幕信息自然会增多;市场规模扩大,投资者交投活跃,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的动机随之增强。近一个时期,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并呈现内幕交易更隐蔽、市场操纵形式更多样、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交织一起等新的特点,给证券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证券执法任务十分艰巨。 范福春指出,必须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大力查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一是要系统学习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证监会已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市场经验,针对目前市场情况,进一步制定了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认定标准。《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做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将一些典型的操纵手法,如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纳入了认定范围。这两个《办法》已试行一段时间,对调查、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证券稽查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用以指导实践,使调查、认定工作更准确、严谨、有效。二是要充分发挥协同作战的体制优势,不断提高反应速度。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形成证监会机关、证券交易所、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执法体制,抓紧落实各项确定的重点工作。同时,证券执法部门要积极研究更好地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建立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需要的执法协作体制,提高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效果。三是要坚定信念,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每一个调查事项,都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做到认真、准确、细致,务必办成铁案;要牢固确立“敢”字当头依法办案的理念,在实践中提高战斗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部分省市法院代表以及证券监管系统稽查骨干和证券期货交易所有关人员参加了这次培训。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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