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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福春:坚决打击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都将被纳入市场操纵认定范围 资料图 目前,《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在业内试行一段时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等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并将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等行为纳入认定范围。与此同时,证券执法部门还将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建立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需要的执法协作体制。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使证券执法的力度得到加强,使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范福春近日透露,《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已在业内试行一段时间,对相关调查、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他指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案件高发的态势,确保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为加大打击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提高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稽查办案能力,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近日就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件调查及认定组织了专题培训。 中国证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范福春在培训班讲话中指出,近一段时期以来,证券市场十分活跃,违法违规现象有所抬头,内幕交易案件增多,操纵手段花样翻新,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范福春指出,对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案件的调查、认定和处理,是证券监管领域的世界性难题,也是我国证券执法的难点和重点。这些年来,我国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法律法规等措施,在打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他说,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也有新的表现:股份“全流通”后,相关各方对股价更为关注;公司并购、资产重组越来越多,各种内幕信息自然会增多;市场规模扩大,投资者交投活跃,通过各种方式影响股价并从中获利的动机随之增强。近一个时期,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案件有增加趋势,并呈现内幕交易更隐蔽、市场操纵形式更多样、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等新的特点,给证券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证券执法任务十分艰巨。 范福春指出,必须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秉公执法、铁面无私,大力查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为此,一是要系统学习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不断提高专业素质。二是要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统一指挥,密切协作,形成证监会机关、证券交易所、派出机构“三位一体”的执法体制;同时,证券执法部门要积极研究更好地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建立适应我国资本市场需要的执法协作体制。三是要坚定信念,不断提高办案水平。 据介绍,《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做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对当然内幕人、法定内幕人、规定内幕人和其他途径获取内幕信息者的举证责任进行了合理划分。《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将一些典型的操纵手法,如虚假申报、抢先交易、蛊惑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纳入了认定范围。 范福春指出,这两个《办法》的试行,对调查、认定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证券稽查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用以指导实践,使调查、认定工作更准确、严谨、有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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