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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3:06 证券日报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韩毅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仍然受全球基础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的不利影响,公司经营团队在坚持“以规模化生产为基础,追求精益管理,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经营方针,提升公司存量资本营利能力的同时,加快中高端产品的研发及产线试生产进程,VDMOS等系列产品已初步实现小批量试生产。这不仅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也强化了公司在半导体分立器件行业的技术优势。伴随着公司中高端产品技术与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不断融合,必将大幅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016.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5%,其中:成品销售实现32,737.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46%;芯片销售实现5,348.1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26%;实现净利润5,948.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2%;股东权益92,073.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1%;每股收益达到0.25元。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合并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母公司利润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韩毅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5-19条相关内容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规定,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 3、2007年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董事长:夏增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2007-023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3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07年8月6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4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夏增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实现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一个具有相当规模,足以支撑和覆盖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乃至整个华南地区及台湾省等大陆以外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市场的后道封装基地的战略部署,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微”)以相关半导体后道封装工序的资产(包括:厂房、国有土地、附属设施、全部净化安装工程和相关封装设备等不动产、固定资产)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与澳门明德有限公司合资在广东省广州保税区设立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上海华微持有3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75%的股权),其中以土地、厂房作价2800万人民币入资,其余200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入资。本次对外投资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7-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2007-02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七次监事会于2007年8月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8月6日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证券代码:600360 编号:临 2007-02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作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上市以来制定且多年来贯彻的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积极寻求扩大产能、积极开拓“珠三角”、“长三角”市场的投资扩张战略的一部分,经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批准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微”)以相关半导体后道封装工序的资产(包括:厂房、国有土地、附属设施、全部净化安装工程和相关封装设备等不动产、固定资产)及部分现金作为出资,与澳门明德有限公司合资在广东省广州保税区设立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投资金额在董事会授权审批范围内。 本次对外投资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1、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赫荣刚,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196/2号101室,公司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自动化仪表、电子元器件、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1,474,631.04 元、总负债37,587,856.89元、净资产83,886,774.1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澳门明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游德光 先生,国籍/居留权:澳门,注册地点:澳门惠爱街52-56号有福大厦4楼M。 三、对外投资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州华微)名称: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15号 3、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加工、检测:半导体器件、电力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光电子器件;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4、公司的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于4000万元人民币的外币。 5、合营各方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如下: 1)、上海华微作为中方投资者,持有3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75%的股权) ;其中以 土地、厂房作价2800万人民币入资,其余200万人民币以现金方式入资。 2)、澳门明德有限公司公司作为外方投资者,持有1000万元人民币的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25%的股权)。以相当于1000万人民币的外币现金入资。 6、有关合资合同、合资章程于获得有权的外商投资主管机关批准,并颁发《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生效。 四、拟用于出资的房地产: 1、房屋所有权人及国有土地使用人:上海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2、房地产座落于广东省广州市广州保税区保盈大道15号; 3、国有土地使用面积19,030.0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8,678.2697平方米; 4、国有土地类型为出让; 5、国有土地使用期至2049年7月22日; 6、国有土地使用用途:工矿仓储用地,房屋用途:非居住用房; 7、《房屋所有权证》证号:粤房地产证字第C4888610号。 8、上述该房地产不存在权属争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本次对外投资完成后,广州华微将主要承揽本公司生产的芯片的后道封装业务,这将与本公司形成长期、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但鉴于广州华微是本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与广州华微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且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2、就后道封装承揽业务所面向的目标市场而言,广州华微将可能面向华南及台湾省等大陆以外地区的同类芯片生产企业承揽封装业务,广州华微与本公司的后道封装业务所面向的目标市场不同,因而不会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 上述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将使本公司实现多年来谋求的在珠江三角洲建立一个具有相当规模,足以支撑和覆盖本公司在珠江三角洲乃至整个华南地区及台湾省等大陆以外的市场的后道封装基地的战略部署,同时华南地区功率半导体芯片后道封装基地的投资将进一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增加边际贡献利润,且在发挥规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华微”品牌的核心价值和在华南地区的知名度。上海华微作为本公司主要的产业投资平台之一,进行此次投资符合其定位。 综上,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战略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会议记录、决议; 2、房地产权证。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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