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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3:03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S ST华新 公告编号:2007-042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董事张秀娟、刘社梅和李景顺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

  1.3

  1.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严立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志辉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上述人员持有本公司的

股票期权及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适用 √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6年1-6月份公司房地产收入2198.61万元,2007年1-6月份无房地产收入。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06年1-6月份公司依法被拍卖成都亚光30%股权,亏损1425.93万元;(二)2007年1-6月份公司偿还担保贷款损失397.52万元;(三)2007年1-6月份财务费用比2006年1-6月份财务费用下降311万元。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6.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占用的发生额1,150.76万元,余额7,070.33万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诉本公司贷款违约案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见上年年报

  因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上步支行”)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工行上步支行要求本公司归还贷款本金147万元和截止到2005年10月20日的利息、罚息73,556.73元并依法冻结了本公司持有的精密股份法人股1,276,596股,期限一年。截至2006年12月31日尚未解冻。

  2.光船租赁权益转让合同纠纷案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见上年年报。

  2006年1月,公司接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粤高法审监民再字第18号],通知我公司: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粤高法民四终字第143号民事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06年9月,新加坡欧力士船务有限公司(简称欧力士)和本公司就广州海事法院依法受理的(2002)粤高法民四字第143 号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执行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报告期内,408万货币资金已支付,土地及房产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相关情况分别刊登在2006年9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2006年本公司年报。

  3.中国银行银行深圳分行南头支行诉本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见上年年报。

  2004 年9 月17 日,南头中行分别与亚奥数码和本公司签定了(2004)圳中银南借字037 号借款合同和(2004)圳中银南保字037号保证合同;2004 年9 月2 日南头中行分别与南京亚奥、南宁亚奥和北京亚奥签定了(2004)圳中银南保字037A、037B 和037C 号保证合同。约定由南头中行向亚奥数码发放金额为人民币3000 万元的借款用作借新还旧,期限一年,利率5.841%。由南京亚奥、南宁亚奥、北京亚奥和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亚奥数码于2004 年9 月3 日使用了该借款,到期后未还。为此,南头中行提出诉讼,要求亚奥数码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2,622,388.80元和暂计到2006 年6 月30 日的利息1,129,148.81 元。并要求南京亚奥、南宁亚奥、北京亚奥和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单位:(人民币)元

  6.5.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1.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持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00万股,根据2006年12月18日本公司持有的该股权的拍卖成交价22.20元/股,确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2,200,000.00元,按旧会计准则本公司该股权的账面值为2,695,000.00元,因此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调增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19,505,000.00元。2.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置于股东权益项下,因此按规定相应调增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22,153,852.43元。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证券代码:000010 公司简称:SST 华新 公告编号:2007-041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3日至5日,本公司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独立董事曹红文、高松和陈玉达授权独立董事郑洪;董事张秀娟授权董事刘社梅;董事刘常青授权董事贺连英)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公司2007年半年报及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均为11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张秀娟、刘社梅反对的理由是:

  对半年度报告及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无法保证。

  董事李景顺反对的理由是:

  对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之准确性无法保证。

  2.关于《深圳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均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制度全文公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8月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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