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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高速等公司股改注资承诺化泡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00:18 证券日报
注资承诺拷问大股东诚信 □ 本报记者 徐建民 股改时,为了平稳顺利通过股改,一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诺在未来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这些计划如果成功实施,无疑将给上市公司业绩增长带来广阔的前景。 据调查,股改以来,以优质资产作为股改对价注入的上市公司有中国卫星、浙江震元、鑫茂科技、大亚科技4家,占17.4%;采用资产置换方式的有香江控股、隧道股份,占8.7%;采用定向增发的有成都建设、力元新材、云南铜业、招商地产、中江地产、江西铜业、亿城股份,占30.4%;采用股权转让的有中色股份、ST运盛、贵研铂业、上海机电、鑫茂科技、大亚科技,占26.1%;宏源证券采用现金注入方式,占4.3%;*ST兴发、成都建投则通过资产重组实现了整体上市,占8.7%。这表明多数公司还是认真履行了资产注入承诺。但是,也有一些股改的注资承诺成为泡影或大打折扣,大股东诚信明显受到影响。 东北高速就是典型一例。东北高速因公司治理状况出现问题而戴上“ST”的帽子,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没有认真履行承诺。股东对东北高速《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投反对票,是因为股权分置改革时,来自黑龙江、吉林的两大非流通股东作出承诺,免除2006年度公司长期应付款的资金利息,赠送给公司。但是,在财务决算报告中没有反映。 还有如滨海能源的控股股东在股改时承诺将持续把优质资产通过增发、并购等各种资本运作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切实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公司06年报和07一季度季报却对股改方案中资产注入的承诺履行情况只字未提。 东方集团大股东注资承诺期只剩13天,尽管此前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接受媒体采访时已经肯定了会按时履行股改承诺,东方集团2007年一季度报也明确说明,资产重组并注入金融或能源、矿业类优质资产的事宜“将在承诺的期限内履行”。毕竟只有13天的时间,大股东的承诺能否实施,实在让人悬疑。 既然是承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就要兑现。股改注资承诺没有履行,表面看,直接忽悠的是投资者。但是,实际上,这种行为对上市公司带来了更为严重的伤害。 诚信,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准则。没有诚信的公司,最终要遭受市场的抛弃。虽然目前对于没有认真履行股改注资承诺的上市公司还没有一种说法,但是, 我们看见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已经在起作用。那些不能认真履行股改注资承诺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必然要用脚投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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