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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系统资源 非法证券活动监管业务链解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8日 15:35 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们将对非法证券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7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对本报记者表示。 今年上半年,随着资本市场日趋活跃,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建立健全了创新型执法机制,采取综合措施整合系统监管资源,强化执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整合系统资源 在新形势下,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活动手段方式花样翻新,行为更隐蔽,并日益呈现出新型化、多样化、网络化特征。对此,证监会不断加强监管,改革监管手段,推进市场健康发展。 为加强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证监会专门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和分析有关案情,对在新市场环境下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明确要求。 据介绍,证监会首先整合证券期货系统内的各类监管资源,形成一整套工作流程,使交易所、市场部、稽查部门、非上市公司监管办公室以及行政处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能迅速反应、顺畅衔接,以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案件调查过程中,一线监管的交易所实时严密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跟踪分析,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迅速报告执法部门。 稽查部门在接到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后,综合判断,联合行动,组织系统稽查力量展开案前调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立即正式调查。 立案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交由专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审理,该委员会按照“主审-合议”制原则,由主审委员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主持听证,然后由委员会合议做出决定。 在该体制下,案件调查、审理听证、复议诉讼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程序清楚、职权明确、相互制约,行政处罚委员会及委员保持相对独立性,保持审理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并以此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已做出34项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涉及16家上市公司、2家证券公司、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其他机构,共对134人给予警告,对71人给予罚款,对46名自然人实施市场禁入措施。 “案件类型有虚假陈述、未按期披露年报、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 构建立体网络 在建立健全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基础上,证监会还与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加强协作。 在案件行政调查和办理中,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相关证据和重要线索,证监会行政执法部门即迅速依法将其移送至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请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责,又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快速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上述发言人表示,上半年的“杭萧钢构”、“吉林敖东”、“延边公路”案以及当日公布的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案件,都是证券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的成果。 上半年,由证监会牵头,成立了公安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银监会、高法、高检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各省市也分别成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联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初见成效。 截至7月初,24个省市政府出台贯彻“99号文”的相关实施意见,分别建立了包括公、检、法、工商等单位参加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领导小组或工作小组,小组主要负责人大多为政府分管领导。 据了解,这些工作小组都明确了打击非法证券活动预防、发现、性质认定、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善后处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部门分工,在组织保障、制度建设、机制运行和宣传教育等各方面做了较详细规定,形成了打击合力,为有力推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立体执法机制形成后,相关监管和处罚取得一定成效:密切配合司法部门加大对虚假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重点查处一批违规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动案件;强化信息披露监管,严格上市公司重组的审核程序,防范各种违规资金进入二级市场;继续加强对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对券商借壳上市采取更严格的审批制度;配合地方政府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基本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多发势头;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一批利用互联网的新型证券违法违规活动;公司自查与监管部门查处相结合,坚决打击利用“老鼠仓”等手段非法牟利活动。 “今后,我们将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及司法机关的联合执法,对证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都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发言人表示。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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