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带头大哥案调查终结 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3:54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证监会昨日宣布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案件,将继续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高压打击之态势、清除害群之马,同时提醒投资者切勿轻信谣言应理性投资。

  “带头大哥777”案调查终结

  证监会对“带头大哥777”等11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终结,已作出取缔这些非法业务的决定,已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并已将6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和2起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自2006年1月起,王秀杰以“带头大哥777”名义在网易开设博客,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发表了大量证券投资分析、预测和

股票推荐等信息。自2007年1月起,王秀杰又在腾讯网站先后设立收费QQ群13个,伙同十几名其他人员,通过回答群友问题开展收费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收费标准分别为3000元、5000元至37000元不等。截至7月3日,招收的会员已超过900人,遍布全国大部分省市,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认为,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成本很低、欺骗性很大、隐蔽性强、影响又极为广泛和迅速,投资人受损失后,很难寻求救济,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危害了投资人的利益。

  今年初,证监会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新闻媒介等渠道,以全面搜索的方式,及时锁定了包括“带头大哥777”在内的一批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组织调查。稽查一局和二局通过与交易所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实施快速反应,并在公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联手出击,对这种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一批案件采取了打击行动,对其中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证监会认定,王秀杰等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有关“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构成了第197条“有关未经批准,擅自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行为。

  证监会“高压”清除“害群之马”

  互联网给非法证券活动带来了新特点。经证监会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证券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以互联网为媒介,开设股评博客、建立专门网站、设立炒股QQ群、招收会员、收取会费,非法开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非法证券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易反复,当执法部门严厉打击时,该类违法活动会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一遇到适当“气候”,极易死灰复燃,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长效机制,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如是说。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证券监管系统共收到各类投诉1638件,并对524起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公司进行了调查,其中,涉嫌非法发行股票的公司有164家,涉嫌非法从事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有320家,对涉嫌构成犯罪的244家公司,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联手公安机关目前正集中力量侦办一批大案要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西安金园汽车非法发行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归案,涉案金额超过5000万元;上海环华非法经营案和常州如意非法发行案,涉及9个省区市,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涉案金额近亿元;黑龙江天马公司非法经营案和中国

能源非法发行案,涉及多个省市、数百名投资者,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案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