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上证所针对投资者教育再出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2:44 第一财经日报
下月起首次买权证者需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 李晶 为控制权证交易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向各会员单位发布了《关于再次重申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自8月1日起,会员应当要求首次买入权证的投资者,在申请开通权证买入权限前到营业部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对未书面签署《权证风险揭示书》的投资者,会员不得为其开通权证买入权限。 此次通知要求,投资者买入权证前,必须当面到开户营业部书面签订《权证风险揭示书》,停止一些非现场的签署方式,主要是避免把签订风险揭示书当成走过场,让风险揭示书和投资者教育等相关措施能够真正起到警示风险的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