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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实现重大转折性变化 证监会推进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1:27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记者日前获悉,在“两法”施行以来一年半的时间里,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了共计87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这些规章文件的出台,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2006年1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开始实施;新修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于2007年4月15日起施行。中国资本市场在经历了长达4年的持续低迷之后,终于实现了重大的转折性变化,与宏观经济面相一致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上市公司数量、成交量、总市值和筹资额等创出新高。资本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与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尤其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密不可分。

  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

资本市场法制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本建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新兴加转轨”的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有特色的立法道路。在“两法”施行以来一年半的时间里,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作了全面的梳理与完善,陆续出台了87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截至2007年6月底,现行有效的证券期货法律文件共有379件。

  正如尚福林主席在“两法”(修订)实施一周年的座谈会上所指出的,这次配套立法工作对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涉及数量之多、变动之大、速度之快,皆为历史之最,法律规则体系已经覆盖到资本市场发行、交易、结算的各个方面和领域。

  2007年是资本市场实现重大转折性变化之后,向以常规监管为主转变的第一年,是金融创新不断推出的一年,也是对外开放更加深入的一年。市场的发展变化对加强资本市场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此,中国证监会用

科学发展观指导立法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坚持科学、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和精细化程度,全面部署了2007年度立法工作。

  据了解,今年重点立法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六个方面:一是继续夯实证券期货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监管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审查工作;二是积极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三是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与直接融资制度;四是提高证券经营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水平,适应向常规监管阶段转变的需要,改进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规则;五是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完善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六是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程序,规范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进一步转变监管工作方式,更加注重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另据了解,《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配套立法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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