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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披露今年立法工作六项内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0: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 赵晓辉)中国证监会18日披露今年立法工作的具体内容,涵盖了证券期货市场基础性法律制度、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证券经营服务机构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法规和文件等6个方面。 一是继续夯实证券期货市场的基础性法律制度,积极配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力争尽快出台。另外,中国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制度,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建立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制和分级负责的持续监管制度,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法律制度。 三是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制度与直接融资制度,制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改进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透明度,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结构。 四是提高证券经营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的规范化运作水平,适应向常规监管阶段转变的需要,改进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完善业务规则,制定、修订《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等规章,推动证券经营与服务业务的良性发展。 五是做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工作,全面清理、科学规划期货法规体系,完善配套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和《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促进期货市场的发展。 六是规范行政行为,积极修订《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试行)》《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试行)》,完善行政程序,规范非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种类、设定和适用,进一步转变监管工作方式,更加注重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截至6月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等8件规章已经发布施行。 此外,立法工作计划还包括了54件规范性文件类立法项目。其中,《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17件规范性文件已经发布施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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