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带头大哥可能被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1日 14:45 北京晚报

  

带头大哥被移送检察院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

带头大哥资料图片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财经新闻图片

    本报讯(记者 邵泽慧)号称“天下第一博客”、点击率超过千万的“带头大哥777”博客的博主王晓,因为涉嫌违法经营被警方带走调查。消息一经披露就在股民中“炸开了锅”,股民们在反思,为什么大哥“振臂一呼”,得到了那么多散户的追随。有专家指出,正是由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才导致“带头大哥”等股神的兴风作浪。而据法律专家介绍,如果“带头大哥”被证明有罪,将面临5年甚至更高的惩罚。

  “大哥”涉嫌违法经营

  记者在网上看到,关于对这篇报道的评论短短几个小时之内就达到了上千条。有消息称“大哥”收取的会员费高达上千万元。一些加入了“带头大哥”

股票群网友,已经成立了一个名为“围剿777、888”QQ群,联合对这位昔日偶像进行声讨,并且索要会员费。一位网友在网上留言称自己“3月底开收费群就交钱进群,操作近4个月,亏损30%,大跌一次没躲过。”还有一位网友表示“自己当初跟着‘大哥’还是赚了些钱,可是到后来大哥推荐的股票越来越差,基本上全都被套。”记者了解到,“带头大哥”因未经监管部门许可私自开展证券咨询活动,违反了《证券法》及《刑法》相关规定,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有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甚至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博客炒股早被示警

  早在6月底,深交所就已经发布了风险预警,提醒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因为可能面临财产损失求告无门的法律风险。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博主通过“炒股博客”荐股的行为属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投资者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其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炒股博客”也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让“小散”们成为最后一个接棒的人。

  “小散”需要利益代言人

  “大哥”振臂一呼就遭到了“小散”们的热烈追捧,旗下粉丝无数,这点颇值得反思。一位网友表示,“股神巴菲特曾说过:‘任何想预测

大盘走势的人都是愚蠢的。’看来带头大哥是愚蠢的,他只不过骗了比他更愚蠢的人。”分析人士指出,其实很多散户在股市中一直把自己定位于“弱势群体”,想着法儿和机构、庄家博弈,所以他们宁愿花钱也特别希望能出现一个“带头大哥”领着他们赚到钱。究其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中国资本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市场秩序不够透明公开。

  链接

  “带头大哥”自称真名叫王晓,在其博客上介绍自己1972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一个高干家庭,中专毕业后在人民日报某月刊任职,1992年加入万国证券,先后做过大户管理员、操作员、分析师、操盘手和主操盘手,最高时拥有个人资产达4725万元,但随后在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中输得倾家荡产。“带头大哥”号称自己是股市里的神,并以预测大盘走势著称,其实他本名叫王秀杰。

   相关策划:

  带头大哥涉嫌敛财被查

  相关视频:

  炒股博主带头大哥涉嫌敛财被查

  相关报道:

    带头大哥被移送检察院 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

    带头大哥圈钱模式揭秘

  带头大哥真名王秀杰 白金会员每年收费3.9万元

  带头大哥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据称收费1300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