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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缴纳保护基金细则正在制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00:49 证券日报
券商缴纳保护基金细则正在制定 缴费比例将按风险类别确定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记者日前获悉,一份关于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细则正在制定中,将会很快下发到证券公司,届时,证券公司将按照这份细则的规定来缴纳保护基金。 据了解,按照此前发布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从今年开始,证券公司应当按其营业收入的0.5%-5%向保护基金公司缴纳保护基金。同时,证券公司全年分两次预缴保护基金,每年7月15日之前将上半年应缴纳的保护基金划入保护基金公司指定账户,次年1月15日之前补充缴纳全年度应缴纳的保护基金。 同时,《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还明确要求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实行差别缴纳比例。保护基金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分类,确定各证券公司缴纳保护基金的具体比例,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 “虽然试行办法里有了关于缴费的规定,但具体的缴费细则并不明确,所以,券商事实上还没有开始缴费”,记者从一位消息人士处获悉。据他透露,目前,监管部门正在制定券商缴纳保护基金费用的细则,细则将对券商进行详细的分类,这次分类将在以往创新类和规范类券商的大的分类框架下的基础上进行更细的划分,然后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别确定具体的缴费比例,风险高的券商将按较高的比例缴纳保护基金费用。 据了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手续费的20%纳入基金;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业务收入的0.5%至5%缴纳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羊毛出在羊身上,随着证券公司开始缴纳保护基金的费用,将成为投资者补偿基金的最重要来源之一”,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示,他指出,保护基金设立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收购破产、关闭或撤销的证券公司的各种债权,以及弥补被这些证券公司挪用的客户保证金缺口等。而投资者保护基金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券商,因此,“羊毛出在羊身上”也是公平之举。券商按照风险等级缴纳会费,一旦某家券商发生倒闭、破产,就可以动用这笔基金来弥补投资者损失。 一位业内人士粗略算了一下,根据2006年中国证券行业实现营业收入约600亿,那么,这块提至保护基金公司的资金将在3亿到30亿。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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