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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进出口将实现动态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9日 02:19 第一财经日报

  于婷婷

  为了在原非流通国有股解禁后,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并对其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在发布关于国有股转让及受让两项新政的同时,推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标识管理办法》)。

  按照《标识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在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股份公司相关批复文件中对国有股东作出明确界定,并在国有股东名称后标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也将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作此标识登记。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标识登记在技术层面主要涉及交易所账户的编码规则,应该不存在技术难度。”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在7月6日答记者问时指出,三个新办法将“一并构建起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动态监管的制度体系”,国有股转让及受让办法是为了在国有股获得流通权后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进口”与“出口”实施有效监管,而《标识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一是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进行标识;二是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变动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逐步建立起动态监测系统。

  此外,根据《标识管理办法》,在对国有股东进行了标志登记后,如国有股东因产权变动引起其经济性质或实际控制人变化的,应根据国资监管机构对其国有股东身份的界定文件,及时向登记公司申请办理标识的注销。

  上海证交所一位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关于国有股东标识的工作还没有展开,将在日后陆续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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