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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评级办法征求意见 公司债发行步点渐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0:44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孙晓旭

  公司债发行已箭在弦上。中国证监会公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仅13天后,昨天又宣布就《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7月3日。业内人士指出,资信评级制度是公司债发行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将为公司债破壳铺平道路。

  严格限定评级机构诚信

  昨天公布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主要是针对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固定收益或者债务型结构性融资证券,以及相关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但资信评级机构从事期货相关资信评级活动,也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规定,申请证券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应符合实收资本与净资产均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有完善的业务制度,最近5年未受刑事处罚,最近3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并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经营正被调查的情形。

  对于评级机构的内控和诚信机制,《办法》作出了严格的限定。这包括,证券评级机构与评级对象存有利害关系的不得受托开展证券评级业务,开展证券评级业务时应成立项目组。并且,证券评级机构还应建立回避制度、防火墙制度、评级委员会制度、复评制度、评级结果公布制度、跟踪评级制度和业务信息保密制度。

  《办法》重申,擅自从事证券评级业务、利用证券评级业务进行内幕交易、评级机构及从业人员未勤勉尽责等情形将依法按《证券法》规定处理。

  年内或发千亿元公司债

  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在债券管理方面主要依据《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证券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和《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等几部相关法规。“证券资信评级的管理办法始终不够规范。”兴业证券分析师陆成来表示,由于我国此前市场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主要以企业债为主,因此相关法规的完善显得并不十分紧迫。但目前公司债发行在即,《办法》的推出为其发行作了铺垫。

  根据中金公司的一份研究报告,公司债年内的发行规模最大有望达到1000亿元。事实上,由于公司债的发行将产生累积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现象也将随着企业与银行间投资者一对多信用关系的形成而加剧,证券资信评级规范的明确已成为公司债破冰路上的重要障碍之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副总经理白伟群近日指出,中国要为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铺平道路,首要问题是解决好制约其发展的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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