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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境外证券投资将开始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21:53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中国证监会、在今天傍晚发布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这意味着,国内投资者、将很快就可以、通过QDII这一渠道、购买境外市场的股票、基金和债券。

  记者说:“根据这个办法,今后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和证券公司发售的集合理财产品,将不仅能投资国内的股票,还可以投资境外的股票、债券等。”

  证监会的办法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也就是俗称的QDII的准入,产品设计、资金募集、境外投资顾问、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证监会允许投资的海外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等等。根据安排,从7月5号起,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就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资格申请,并随后进行产品的设计。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并没有对单个投资者的投资起点作出规定,而此前银监会规定,银行的海外代客理财产品个人投资额最少是30万元。分析人士指出,目前符合证监会资格要求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大约有10到20家左右,这一规定短期内,将不会对国内股市资金产生明显的分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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