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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禁止入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18:30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12日电(记者 康淼)福建证监局近日召开新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座谈会,福建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上市公司必须严格区分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严禁将募集资金入市用于新股配售等。 去年A股IPO重启以来,一批福建优质企业发行上市,募集到大量资金。据统计,仅今年第一季度,兴业银行、三钢闽光等福建企业上市融资额就超过160亿元。 福建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新上市公司应该严格区分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严禁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投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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