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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推行新规 违规公司须接受投资者质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 07:1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中小板推行公开致歉和弹性保荐制违规公司须接受投资者质询 证券时报记者 张媛媛 本报讯 昨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实行公开致歉并试行弹性保荐制度的通知》,推行公开致歉和弹性保荐制度。 《通知》规定,受到证监会公开批评、深交所公开谴责以及信息披露质量较差的上市公司,今后都要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致歉,并就违规原因、违规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后续整改措施等作出公开说明。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违规公司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按照深交所的要求,违规上市公司的公开道歉可采取网络或现场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其中接受投资者质询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违规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受到处分的董事、监事、高管或者实际控制人等相关当事人、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保荐代表人都应参加致歉活动。活动中,应向投资者如实介绍违规事项对上市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影响、预计对上市公司的持续影响以及后续整改措施等。 《通知》还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受到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深交所公开谴责情形的,深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及时重新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时间直至相关违规行为已经得到纠正、重大风险已经消除,且不少于上述情形发生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若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仍处于持续督导期,但持续督导剩余时间少于前款所要求时间的,深交所鼓励上市公司顺延现有持续督导期。 对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等情况,深交所也鼓励上市公司重新聘请保荐机构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的期间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深交所认为,保荐机构应关注的重点包括:督导上市公司制定并完善防止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担保、市场操纵等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并充分关注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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