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申兴 深圳报道
将深圳建设成为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权基金聚集扎堆的地方,成为私募基金汇集、发展、壮大的地方。
这是2006年深圳市一个专题调研的目的所在,调研的主要内容是率先规范私募基金、巩固和发展深圳金融中心。
在这样的背景下,3月24日召开的“2007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的吸引力远远超出了主办方的预期,“我们原来预计能够来80个人,结果报名就超过600人。”
深圳市政府人士表示,欢迎私募基金到深圳来讲述“春天的故事”。
深圳专题调研
深国投网站的公开信息显示,3月份就有深国投·万利富达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四只信托产品正在募集,同时还有深国投·林园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三只信托产品成立。
深圳又一次在私募基金的发展上引领了潮流。
“据我所知,目前光深圳就有200家较大的私募基金,有些基金管理人就是原深交所的工作人员,管理资金都在亿元以上。”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曾公开表示。
深圳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称:“50%公募基金设在深圳,创投1/3机构设在深圳。私募在深圳活动也非常踊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把这个活动放在深圳开的原因。”
深圳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去年市里做了一个率先规范私募基金、巩固和发展深圳金融中心的专题调研。“研究报告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市政府也专题听取了我们的汇报,有关的后续政策我们也正在研究。”
据业内人士介绍,从去年以来信托型私募基金发展来看,未来能够和公募基金一样成为市场支撑力量的很有可能是信托型私募基金。处于试点阶段的信托型私募基金又有“深圳模式”和“上海模式”之分。
据悉,深圳市更倾向于发展“深圳模式”,对于分账户管理等其他模式希望能以理财师等名称规范。不过,目前深圳市政府仍和深交所一道调研,尚未出台正式政策。
所谓“深圳模式”的信托型私募证券基金,是由总部位于深圳的深国投和平安信托来设计的,主要采用了风险共担的模式,其特点是私募机构在其中担任投资顾问角色,收取投资顾问管理费和特定信托计划利益(也就是获取超额部分的激励)。
与之不同的是“上海模式”,由总部位于上海的上国投和华宝信托推出的结构性产品: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的角色,一般受益人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资金,这部分资金将会作为保底的资金,同时在获取的收益超出预期的时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取超出预期部分的绝大部分收益。
晓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周洪兵认为,上海模式有保底有利息,实质上是融资,深圳模式才是规范的私募基金模式。
“上海模式更适合去年那样单边上扬的大牛市,在熊市和震荡市里很容易出问题,事实上很多使用这种方式的私募就是在过去几年的熊市里被消灭掉的。深圳模式对基金管理人的压力小,如果看好什么股票更适合做长线。”一位私募基金经理表示,一起做私募的朋友中很多来自江浙一带,但都喜欢深圳模式。“从长期来看,深圳模式比上海模式更有生命力。”
从深国投、平安信托已经发行产品的合作私募机构来看,包含了全国范围内的优秀私募加盟。不光有上海睿信投资管理公司、上海涌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沪上机构舍近求远,还吸引了晓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知名机构从香港返回。
深国投模式
信托型私募基金的深圳模式最早起源于深国投模式。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这一模式源于赵丹阳和深国投第一次合作发行赤子之心基金,方式上参照了赵丹阳与国泰君安(香港)控股公司的合作模式。
国泰君安(香港)控股公司总裁阎峰说:“不管合作方式还是委托管理方式,实际上我们的方式都是按照一种正常的基金方式,有托管人、托管银行、律师、会计师,目前为止我们公司管理基金规模100亿港币。”
深交所的相关报告指出,“只有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平安信托发行了不保底的证券投资信托。这类信托的投资者没有投资收益保障,信托的投资顾问不承担额外风险。这类信托都收取管理费和业绩表现费,对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的限制也较高,更接近于海外的私募基金。”
报告还提到,“这类信托计划目前比较受欢迎,投资者和投资管理人都很踊跃,但这种方式也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灵活性差的问题,为了获得合法身份这类私募基金的隐性成本实际也不低。”
这一模式得到了私募的欢迎。转投私募的“明星基金经理”肖华称,“他们有一个比较合适的平台,可以把很多客户整合在一块。”
深国投模式由于引入了银行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制约方,在风险控制上比其他模式更为领先,并且有定期披露净值和季度报告的制度。
赵丹阳、杨骏、但斌、肖华……越来越多的投资精英选择了这一模式。但耐人寻味的是,虽然业绩可圈可点,但除了推介期间的露面,更多时候他们选择了三缄其口。
中国证监会与中国银监会虽然都开展了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但都没有明确的表态。信托型的私募基金甚至最近面临着修改,即对个人募集资金从最多不超过200份改为了只能有50份。多位私募知名人士均表示,立法可望而不可及,管理层的态度依然模糊,我们只能少说多做。
即便如此,私募基金的风生水起在倒逼管理层尽快考虑将其纳入监管视野。“假如我们从资金来源来说,操作来说,盈利模式来说都是诚信的,这样的模式如果还不合法的话,那我认为不是我们违法,而是法律的滞后。”东方港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钟兆民如是呼吁。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