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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令上市公司查董事与公司是否有利益冲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8日 22:22 中国新闻网

  

证监会令上市公司查董事与公司是否有利益冲突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新社发 杨明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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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3月18日电 中国

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被列入自查事项: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如下:

  上市公司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对以下问题进行自查。

  一、公司基本情况、股东状况

  (一)公司的发展沿革、目前基本情况;

  (二)公司控制关系和控制链条,请用方框图说明,列示到最终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一控多”现象,如存在,请说明对公司治理和稳定经营的影响或风险,多家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

  (五)机构投资者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六)《公司章程》是否严格按照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予以修改完善。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股东大会提案审议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能够确保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4.有无应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有无应监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5.是否有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其原因;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7.公司是否有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是否有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如有,请说明原因;

  8.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则;

  2.公司董事会的构成与来源情况;

  3.董事长的简历及其主要职责,是否存在兼职情况,是否存在缺乏制约监督的情形;

  4.各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特别是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任免董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各董事的勤勉尽责情况,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6.各董事专业水平如何,是否有明确分工,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的专业作用如何;

  7.兼职董事的数量及比例,董事的兼职及对公司运作的影响,董事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存在利益冲突时其处理方式是否恰当;

  8.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9.董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0.董事会是否设立了下属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分工及运作情况;

  11.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12.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他人代为签字的情况;

  13.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篡改表决结果的情况;

  14.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高管人员的提名及其薪酬与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起到了监督咨询作用;

  15.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受到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影响;

  16.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是否能得到充分保障,是否得到公司相关机构、人员的配合;

  17.是否存在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被免职的情形,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18.独立董事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连续3次未亲自参会的情况;

  19.董事会秘书是否为公司高管人员,其工作情况如何;

  20.股东大会是否对董事会有授权投资权限,该授权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得到有效监督。

  (三)监事会

  1.公司是否制定有《监事会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2.监事会的构成与来源,职工监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监事的任职资格、任免情况;

  4.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监事会的通知时间、授权委托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监事会近3年是否有对董事会决议否决的情况,是否发现并纠正了公司财务报告的不实之处,是否发现并纠正了董事、总经理履行职务时的违法违规行为;

  7.监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保存是否安全,会议决议是否充分及时披露;

  8.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是否勤勉尽责,如何行使其监督职责。

  (四)经理层

  1.公司是否制定有《经理议事规则》或类似制度;

  2.经理层特别是总经理人选的产生、招聘,是否通过竞争方式选出,是否形成合理的选聘机制;

  3.总经理的简历,是否来自控股股东单位;

  4.经理层是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

  5.经理层在任期内是否能保持稳定性;

  6.经理层是否有任期经营目标责任制,在最近任期内其目标完成情况如何,是否有一定的奖惩措施;

  7.经理层是否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是否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倾向;

  8.经理层是否建立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是否明确;

  9.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义务的,其行为是否得到惩处;

  10.过去3年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规买卖本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果存在,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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