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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及开放场内赎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09:55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及开放赎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鹏华价值,证券编码:160607)
2006年9月18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2、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鹏华价值,证券编码:160607)已于2006年8月16日开始办理申购,2006年9月18日开始通过我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份额的赎回。

  (1) 会员在交易时间内可申报基金份额的赎回。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份基金份额。当日赎回申报在交易时间内可撤单。

  (2) 基金份额赎回资金交收期为T+3日。(T日为赎回的申报日)

  (3) 下列会员单位可以申报基金份额的赎回: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

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东方证券、东北证券、新时代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民生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财富证券、宏源证券、国海证券、泰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金通证券、金元证券、德邦证券、信泰证券。

  代理场内赎回业务的会员单位如有增减和变更,可在本所网站查询。

  3、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鹏华价值优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每百份基金单位交易日内的参考净值(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Ⅱ”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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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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