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境外保险基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门槛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19:40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中国证监会25日晚间在其网站挂出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同时发出了《实施通知》,与原《暂行办法》不同的是,《实施通知》对境外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进入我国证券市场降低了门槛。

  《实施通知》在申请合格投资者资格的资产规模条件上规定,基金管理机构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要在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而原《暂行办法》对基金管理机构的规模限制是,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在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年限上同为5年以上。

  对于保险公司进入的门槛同样有所降低,《实施通知》规定,保险公司要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持有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而原《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达30年以上,实收资本不少于10亿美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进入条件上,和原《暂行办法》没有区别。

  不过与原《暂行办法》不同的是,《实施通知》还规定境外其他一些机构投资者也可以申请投资国内证券市场,这些机构的身份包括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但这些机构的申请条件是: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实施通知》都将于2006年9月1日起正式实行。(乔晓会/文)

   相关报道:中国大幅度降低外资投资证券市场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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