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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幅度降低外资投资证券市场门槛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5日 21:2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8月25日电 (记者 江国成)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25日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这部法规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证券市场的门槛。 中国证监会表示,新的法规是在现行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的基础上修订并发布的,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试点的精神,稳步推进QFII试点工作。 新法规对长期资金管理机构适度倾斜,以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并在完善投资监管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它分7章,37条,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 新法规对QFII资格标准作了适度调整:将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的证券资产规模由原先的100亿美元下调到50亿美元。保险公司取消了实收资本限制,成立年数的要求也由30年降到5年。 新法规明确规定其他机构投资者(养老基金、慈善基金会、捐赠基金、信托公司、政府投资管理公司等)的准入资格,要求其须成立5年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管理或持有的证券资产不少于50亿美元。 据介绍,新规定允许QFII直接开立证券账户。新规定还将QFII资金锁定期适度放宽,完善了对QFII名义持有人背后持有者的监管,细化了对股票投资的比例限制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中国4年前开始实施上述暂行法规,首次允许合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股票。截至今年7月底,共批准45家QFII,74.95亿美元外汇额度,QFII共汇入本金约合人民币551亿元。监管当局表示,QFII投资相对稳健,股票投资比例不断上升,对绩优蓝筹股长期持有。 中国证监会称,新规定的出台为QFII投资A股市场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QFII更加积极地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同时,也有助于对QFII投资和资金汇出入行为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管,确保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稳妥开放。 中国证监会表示今后将与相关部门将逐步扩大QFII规模,对于注重长期投资、换手率低的QFII予以大力支持,引导QFII整体的投资方向,积极推动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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