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8月7日起 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实施市价申报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 09:38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8月7日起,上证所将新增市价申报业务,同日开始实施的还有调整申报价格控制、完善交易公开信息内容等新业务。

  据了解,作为上证所新《交易规则》的重大创新之一,市价申报等新业务并未在7月1日,即《交易规则》的生效日同时施行,而是延后到8月7日生效。上证所对此的解释是,此举为保证会员单位及其营业部柜面系统变更的顺利实施。

  作为上证所的重大业务创新,市价申报方式是指投资者委托会员按当时市场价格买卖证券的交易指令申报方式,又称为未指定价格申报。此前,我国实施的是限价申报方式,在涨跌幅范围内的任何价格都可申报。

  同时,申报价格控制也作出了调整。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

证券,连续竞价阶段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和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另外,交易公开信息内容也有所变化。


 记者 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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