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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欠攻坚战打响 千万以下欠款30天内必须还清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1:34 北京现代商报

  “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偿。”证监会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清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为下一步清欠工作列出了分类时间表。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必须在30天内完成清欠工作。而对于控股股东不具备清偿能力的,证监会则要求上市公司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办理以资抵债、以股抵债等法律手续,早日进入清欠程序。

  去年11月,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中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占款问题务必在2006年底前清偿完毕。为确保年内完成该目标,对于不同情况的占用,证监会在《通知》中提出了分类解决思路:对于占用额较小、股东有能力还款的,应尽快还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资金占用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偿;对控股股东不具备清偿能力的,公司要督促控股股东尽快办理以资抵债、以股抵债的法律手续,早日进入清欠程序;对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很大的占用问题,要以创新方式大胆尝试、加快解决;对拒不清偿的,董事会应起诉控股股东,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公司财产。

  《通知》强调,上市公司董事长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把解决清欠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针对国有控股股东清欠不积极的,证券监管部门将通报国资监管机构和组织部门,敦请他们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于非国有控股股东,将通报给银监部门对其信用情况予以高度关注。对于不能按期偿还的控股股东责任人,证监会还将对其实行市场禁入,不受理其本人或所任职的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行政许可申请;对相应上市公司的责任人,严重的还将对其实行市场禁入;涉嫌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遏制“前清后欠”的现象再度发生,证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的就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要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在随《通知》一同发布的G股公司“以股抵债”操作指引中,证监会还明确了G股公司以股抵债的两大定价原则:一是计算侵占资金金额时,不仅要计算本金,还必须按银行同期

存款利率和侵占时间计算利息。二是股份定价应比照再融资新办法确定的定价原则,按照董事会决议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
的均价确定。作为一项重大关联交易,“以股抵债”公司还要聘请有保荐资格的券商出具独立的财务顾问报告。

  

清欠攻坚战打响千万以下欠款30天内必须还清

  李烝 制表

  相关数字

  451亿

  根据上市公司2005年年报披露的信息,截至目前,沪深股市尚有超过338家的上市公司存在资金占用问题,占用总金额约451亿元。

  89亿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沪、深两市中有157家上市公司总计清理了89亿元占用资金,其中有71家上市公司完全解决了资金占用问题,金额合计58亿元。“以股抵债”成为主要的清欠措施,四川长虹(资讯 行情 论坛)等15家上市公司通过“以股抵债”方式解决了47亿元资金占用,其中四川长虹12.12亿元、广电信息(资讯 行情 论坛)10.44亿元、神马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7.45亿元、凤凰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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