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22:27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标志着因股权分置改革暂停近一年的新股发行工作正式开闸。 2006年4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7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并于五一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即4月28日召开了媒体通气会,随后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投资者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至5
有媒体16日报道称下周将正式推出IPO,小盘公司将打头阵。对于此消息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人士均予以否认。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IPO什么时候重启不清楚,并称恢复发新股是政策性很强的事,将由证监会视市场情况择机推出,并由证监会发行部具体负责,证监会目前并未就IPO重启和交易所联系。至于是不是小盘股先行,抑或中小企业板率先启动IPO,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知道。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新老划断”的总体安排,“新老划断”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恢复不增加即期扩容压力的定向增发以及以股本权证方式进行的远期再融资;第二步,择机恢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他方式的再融资;第三步,择机选择优质公司,启动全流通条件下的首次公开发行。今日证监会正式发布IPO管理办法正是标志着推出新老划断的时机已经成熟。 5月9日,“新老划断”第一步启动,G中信等3家公司披露定向增发预案。5月12日,“新老划断”第二步启动,G唐钢宣布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月13日,G天药等3家公司宣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同一天,G宝胜等2家公司披露公开增发预案。5月15日,G长电认股权证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1次会议审核通过。 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3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8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尚福林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