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隆主案武汉宣判 唐万新被判8年并罚4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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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5:59 新浪财经 | |||||||||
唐万新表现平静;辩护律师陶武平称“结果还有很大的回旋余地” 姜锵、昭易 武汉、北京报道
新浪财经讯 建国以来最大的金融证券案--德隆案主案2006年4月29日下午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武汉中院”)一审宣判完毕。德隆首脑唐万新被判有期徒刑8年,并处40万元罚款。 新浪财经掌握的一份200多页的材料显示,唐万新因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判3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判6.5年,两罪并罚,判有期徒刑8年。 “意料之中,但量刑过重。”唐万新的辩护律师陶武平在宣判结束后向新浪财经表示。 “首先我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项有疑议;另外,两项罪名并罚8年过重。”陶称,明日将与唐万新见面,会根据唐的意愿决定是否上诉, “我觉得这个结果还有很大的回旋余地。”陶武平语气轻松地表示。 据悉,唐万新当庭未对判决结果表态。 “判决过程中,他很平静;宣判一刻他没有什么反应。”陶如是形容唐万新庭中表现。 此外,陶还透露,唐万新之兄唐万里尚未表示要上诉。 今年1月20日,一拖再拖的德隆主案审理在武汉中院开庭。唐万新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德隆系核心企业--德隆国际、新疆德隆、上海友联三家法人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今年3月初,武汉中院已把初步审理意见上报最高院,但在具体刑期上双方几度往返商议。 从2005年8月份起,德恒证券案、南国投案、中富证券案、金新信托案、伊斯兰信托案等德隆案支案已陆续庭审、判决,包括德隆大厦在内的德隆系主要“遗产”亦已逐渐被处理。 主案判毕不意味德隆案已划句号。 据《财经》报道,德隆系曾控股、参股企业200家左右,其中含五家上市公司;在德隆系控制和关联的金融机构中,有七家券商、三家信托、两家租赁公司、四家城商行、两家保险公司。 截至2004年10月5日,德隆系总负债达570亿。承担债务处理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丁仲篪表示,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风险处置。 而要妥善处理如此巨额的负债,其难可想而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