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建立券商风控指标 券商持仓比例不得超5%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6:57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证监会昨天宣布,即日起就《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设计了两个层次的风险控制指标,并规定证券公司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其总市值的5%。
据证监会介绍,今年1月份,该会已对《办法》征求过一次意见。此后,根据反馈意见,该会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4月25日至5月10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该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法》并发布实施。 据了解,证监会此次对《办法》的修改主要是设计了两个层次的风险控制指标:一是规定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及其标准,使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充足水平相匹配;二是引入风险准备概念,规定证券公司应根据业务规模计算风险准备,以实现对各项业务规模的间接控制,同时配合对部分高风险业务规模进行直接控制,从而建立各项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机制,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据悉,设定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作为证券公司从事某项业务的资格准入条件之一,实现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与其净资本水平相匹配;二是要求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规定的净资本充足标准,以满足流动性需要并抵御潜在风险,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安全。 对此,券商问题专家、上海天道投资资讯CEO俞铁成昨向早报记者表示,经过这两年的券商综合治理,国家为大量问题券商填补窟窿并因此花费了巨额资金,因此决不希望整治后的券商重蹈覆辙。这是证监会此次下决心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初衷。 在他看来,再融资方案(征求意见稿)上次出台后,券商包销存在失败可能,今后风险很大。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从内部监控上着手予以防范,而设定净资本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的办法就是一个重要举措,标志着券商治理逐步向“治本”转变。 此外,在引入风险准备概念方面,证监会表示,鉴于我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正处于综合治理时期的特点,为避免资本实力不强的公司盲目扩张,形成新的风险隐患,有必要采取以间接控制为主、直接控制为辅的风险监管方法,适当控制各项业务的规模,以建立公司各项业务规模与其资本实力相挂钩的动态管理机制,使其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国外成熟市场一般是不控制公司某项业务的最大规模,证券公司只要净资本符合规定标准,就能开展经批准的各项业务。但对国内券商仍需要从严控制,因此会有这样的规定。但也只有这样,国内才会出现真正合格的券商。”俞铁成说。 另据《办法》规定,证券公司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不得超过其总市值的5%(基金方面的规定是,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持有一种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10%)。同时,为进一步控制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在间接控制该业务规模的基础上,《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对单个客户融资或融券的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接受单只股票质押的市值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对此,俞铁成指出,这是从根本上防止券商被“掏空”,成为别人的“提钱机器”。这样一来,类似德隆这样的情况就可以避免。 最后他指出,《办法》只是基础,更关键的还需要执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