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营业部原老总被判处极刑 证券业乱世用重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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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 00:25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孙立云 “乱世用重典”,证券公司的治理与整顿正在不断加强。近日,银河证券某营业部负责人杨彦明因在职期间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一审被判处死刑。杨可能成为证券业界被判处死刑的第一人。
本月13日上午,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因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判决下达后,杨彦明随即提出上诉。 法院查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杨彦明利用担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银河证券虎坊路营业部、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人员,违规从营业部的资金账户内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6840万元被其侵吞。 此外,杨彦明于2002年1月至4月间,利用担任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指使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376万元,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 法院最后查明,杨彦明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216万余元,另挪用公款共计2540万元。据了解,杨彦明在受审之间曾两次自杀,并在庭审中否认罪责。法院认定杨彦明贪污的7000余万元公款,目前仍下落不明。 据有关媒体报道,杨彦明在接受采访时称:“我没有贪污和挪用,没有拿到这7000万。我的职权是通过下面的人去完成的,我根本就无法说清这些公款的去向。我身上发生的事,都是证券公司早期不规范时遗留下来的。我希望新加入证券市场的人员记住我的教训,洁身自好。保持一个好心态,不要过于看中个人业绩。” 知名律师严义明昨日对记者表示,该刑责是比较重的。“乱世用重典,目前证券市场正处于关键时期。”严义明称,“证券业过去由于管理及监管不严,问题重重。现在监管层的整顿有所加强,此个案也可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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