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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石受审:不知企业为何给我钱(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07: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王小石受审:不知企业为何给我钱(图)
  昨天上午,原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上图,北京娱乐信报供图)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聆讯。北京市检察机关指控王小石涉嫌向申请上市的企业出卖发审委委员名单而受贿140万元。此案另一名关键人物北京华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林碧同庭受审。庭上,王小石辩称其并不知道触犯了法律。

  昨天上午10时,庭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始,身着黑色运动上衣、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王小石随法警走进法庭。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小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
当利益,收取巨额财物,情节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

  王小石在庭审时承认,他牵线让凤竹纺织公司的老总和审核该公司上市的发行审核处官员认识,并收了60万元。但是,王小石表示并不知道凤竹纺织为什么给他这些钱。

  王小石是这样辩解“泄密”过程的:“林碧让我介绍发审委几个人认识一下,我当时没有多想,就把专门负责审核凤竹纺织公司上市的一个副处长和审核员约出来一块吃饭。”

  王小石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提出意见,他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受贿。他表示,他介绍福建凤竹纺织公司人员和证监会发审委的工作人员认识时,自己已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建创业板,不在发审委工作了。

  但当公诉人询问王小石“证监会是否有规定禁止申请上市的公司人员和发审委委员私下接触的制度”时,王小石承认有这项制度,但表示他所介绍的人只是发审委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发审委委员。

  出庭为被告人王小石辩护的是著名刑事辩护律师田文昌。在法庭辩论阶段,田律师与另一位辩护律师以王小石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等为由,为被告人王小石作了无罪辩护。林碧的辩护律师也为林碧作了无罪辩护。在最后陈述阶段,王小石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犯罪,但承认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是错误的,应吸取教训。

  此案未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本报记者 刘戈 综合新华社链接

  京城法学界人士点评指出,王小石是否犯罪取决于两点:一是基本事实的认定,即是否存在涉案事实;二是事实性质的判断,即涉案事实究竟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王小石的辩护律师称对王进行无罪辩护,也就是说,王小石会承认涉案事实,但不承认这一事实构成犯罪。

  “王小石”事件去年曾在中国证券市场引发“强震”。王小石任职的“发审委”全称是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一般说来,一家企业能否上市直接取决于发审委的表决意见。为公平起见,证监会发审委委员名单是不公开的。(刘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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