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的A股公司股改破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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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3:09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刘映花) 伴随着本月4日商务部、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的A股公司股改终于破题。 《通知》规定,股改方案实施后,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例不低于25%的,享受外企待遇不变;对于限售期满后,原外资股股东出售股份导致公司外资股比例低于25%但高于10%的,上市公司继续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低于10%的,不再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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