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心一:券商违规总体上得以遏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02:4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11月3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在出席“2005中国金融论坛”时表示,整个证券行业风险也得到大幅释放,证券公司的违规现象总体上得以遏制,包括客户资产独立存管制度等一批基础性制度正在改进和完善,证券公司创新意识和创新动力也有了增强。 他还透露,新的国债回购制度即将颁布实施。在对券商自营业务的监管方面,庄心一表示,证监会已经对自营证券交易实行账户全部报备、交易所实时监控,对
近期,还将公布《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内控指引》,进一步完善自营业务的投资决策和风险监控机制。在委托理财业务中,证监会自去年10月初已经全面制止了未经批准的集合理财和三方监管委托理财业务,暂停了新的个人委托理财;对新开展的合规委托理财实行了风险揭示、信息披露、合同报备和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在客户保证金的独立存管方面,庄心一表示证监会将督促全部证券公司年底前实现独立存管。并且强制一批证券公司实行第三方存管;进一步研究完善第三方存管的内控机制和实现方式,为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打下基础。 据介绍,截至目前,已有52家公司实现客户保证金独立存管,其中2家实现了第三方存管;9家公司的第三方存管工作已经启动;72家公司的自营和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已经分开。庄心一认为,综合治理实施一年多来,证券行业开始发生深刻变化。截至今年6月底,与综合治理前相比,违规理财减少36%,挪用保证金减少48%,挪用客户债券减少59%,通过并账、清理、核销、剥离,账外经营减少58%;另外,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得到增强,证券公司风险底数基本清晰。同时,证监会试图以制度补漏的途径堵住券商利用国债回购交易侵犯客户利益的违规行为。据悉,新的国债回购制度将包括登记、交易、质押、结算四个环节,涉及结算公司、交易所、证券公司、客户等四方面主体。针对国债回购方面的问题,证监会目前已经出台了《标准券折算率管理办法》,制定了《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并且推出了国债买断式回购。新的国债回购制度是证监会自今年以来,对证券公司进行综合治理所推进的基础制度改革措施之一。 作者:本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北京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