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指出证券经营机构要把握新机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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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9:58 证券时报 | |||||||||
本报北京电 (记者 李巧宁)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在京召开了学习贯彻证券法、公司法座谈会。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座谈会上指出,新证券法、公司法已颁布,《刑法》中涉及证券方面条款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性建设和结构性调整工作不断推进,必将推动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3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基金托管机构的负责人应邀参加了
桂敏杰认为,当前证券市场的制度性建设和结构性调整的建设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一是股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被市场及社会各方所接受;二是发展机构投资者有较大发展,证券投资基金、QFII、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管理的投资资金额已占市场的30%,投资者结构趋于合理;三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有了新的举措,国务院已经批转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四是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成效,证券业有关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经营管理逐步规范;五是证券市场法规建设取得巨大成绩。 桂敏杰强调,两法的修订颁布实施对证券业特别是对证券公司的影响很大,既为证券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空间和机遇,也给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管理带来挑战,希望各证券经营机构掀起一个学习两法的热潮。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实际,组织两法的培训和研讨;利用贴近投资者的机会,调动各种资源,加强对两法的宣传力度;要组织有关力量,尽快研究两法对证券市场交易制度与公司经营战略产生的影响,加强创新研究,把贯彻落实证券法、公司法落到实处。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黄湘平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协会将认真做好自律服务传导工作,认真听取和反映两法实施对行业和市场方面的重大影响,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见和要求。他希望各会员单位进一步认真抓好学习两法工作,同时要抓住两法修订颁布实施的机遇,加强创新研究,积极谋求发展。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聂庆平主持了会议,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