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一司积极支持长江电力白云机场等股改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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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0:52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张亮 为积极支持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白云机场(资讯 行情 论坛)股权分置改革,适应其权证发行与交易的需要,保护投资者权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沪深证券交易所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股份长江电力和白云机场实施跨市场转登记。
长江电力和白云机场深圳市场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是指深市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江电力或白云机场从其深圳证券账户转登记至其上海证券账户中。通知指出,跨市场转登记以证券账户为单位,除长江电力或白云机场外,如该投资者在其深圳证券账户内持有其他上海市场发行深圳市场配售的股份(003XXX),该类配售股份将同时转登记至其上海证券账户中。 通知说,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配售股份跨市场转登记申报及批处理阶段,实施时间从2005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25日;第二阶段为配售股份余股挂账及投资者补登记处理阶段,即对第一阶段因投资者未申报或申报无效而未成功转入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的剩余配售股份进行挂账处理,实施时间是第一阶段结束后。 通知提醒在深圳市场持有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应按通知有关规定在第一阶段向其托管证券公司提出股份转登记申请,尚未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在申请转登记前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已经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如实申报,不得重复开立上海证券账户用于配售股份转登记。在第一阶段转登记申报及批处理期间,投资者持有的配售股份可继续在深圳市场卖出,配售股份相关权益分派仍在深圳市场处理;但进入第二阶段配售股份余股挂账处理后,投资者持有挂账的配售股份,虽仍可以获得相应的现金分红、送红股、转增股份和派发权证等权益,但配售股份的权益领取、卖出、新股配售市值计算及配股等事项需要在投资者将配售股份补登记至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后才能办理。跨市场转登记及补登记业务不收取费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