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结算有关负责人表示学习新法支持创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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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31日 10:28 证券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巧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修改后的《证券法》。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尽快全面落实货银对付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业务规则,为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做好业务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 据介绍,此次《证券法》修订,对证券登记结算领域的若干重要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特别是新增了第一百六十七条和第一百六十八条,修订产生了第一百一十二条。这些修
该负责人指出,此次《证券法》修订,为我国证券市场未来推出金融衍生产品和融资融券业务等预留了制度和产品创新空间,这些创新将对证券登记结算后台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证券结算机构将严格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健全证券登记结算的规则体系,提高证券结算风险管理的水平,完善登记结算技术系统,迎接新法实施和新形势下证券市场的创新与发展。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结算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尽快推出配套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做好业务和技术上的准备工作。重点工作有两方面:一是尽快全面落实货银对付原则,推动证券登记结算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在加快研究并充分征求市场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完善相关业务方案,有力地支持证券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