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草案通过 尚福林表示市场迎来新机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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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10:16 证券日报 |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昨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这两部法律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随后,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券法、公司法两法的修订是在我国经济改革和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情况下进行的,全面总结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企业现代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在深入全面分析资本市场运
尚福林指出,这次证券法的修改总结了市场发展的经验,同时也分析了市场在改革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市场今后发展的需要,对证券法进行了修改。15年来,市场规模在逐步扩大,这个市场是新兴加转轨的市场,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发展起来的市场。在初期的制度设计上,由于受当时各种条件的约束,在一些基本制度的建设上有很多缺陷,在市场发展过程中,有很多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总结这方面经验,在这个时候提出修改证券法是非常恰当的。原来的证券法在推动资本市场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有一些方面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尚福林详细阐述了这次证券法修改的重点。他指出,证券法修改后为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拓展了空间。以维护客户资产安全和股东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强化了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以完善机制和明确责任为核心,健全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强化了风险防范,对于证券公司的经营行为做出了严格和详尽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证券发行和收购兼并制度,同时提升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完善了监管执法机制和监管执法责任的限制,强化了执法的权威性和执法的效率。同时,修订以后的法律也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责任,对建立证券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约束机制做了规定。 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方面,尚福林指出,首先,对上市公司,要求其要公开、详尽、真实的披露信息,使投资者能够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另外,要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使投资者的资产能够得到保障。 尚福林认为,这一系列涉及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的重大调整,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将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促进上市公司质量和规范化运作水平不断提高,证券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市场功能更加完善,企业并购重组日渐活跃,创新逐步推出,交易品种更加丰富,市场交易日益活跃,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投资者信心得以恢复和增强,证券监管执法方式和手段不断改进,市场运行更加有序。 谈到证券法的修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尚福林指出,证券法的修改本身是要促进这个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证券法中对一些后续的政策预留了发展空间。这样,证券法修订后,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对于促进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有利。 尚福林表示,发展资本市场对于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这样的融资格局:就是过度依赖银行,使整个金融体系缺乏弹性,不利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安全。从金融系统的结构看,应该去发展资本市场,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十一五规划中对发展资本市场的这些要求,任务是明确的,目标也是明确的。 最后,尚福林表示,在当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战略部署的改革攻坚时期,两法的修订实施将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学习和贯彻落实好两法。同时,贯彻落实两法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希望得到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积极发展资本市场的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宣传、贯彻落实好两法,资本市场的发展一定会迎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